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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医学“危急值"及处理措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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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检验医学专题网 摘自丁香园 加入日期 2008-04-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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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.处理 1、当检验出现“危急值”时,检验者首先要确认检验仪器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,在确认临床及检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,才可以将检验结果发出;临床医生和护士在接到“危急值”后,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,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。如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,检验科应重新向临床报告“危急值”。检验科“危急值”报告人需在网络报告系统中报告,病区、急救中心、门诊部及体检中心“危急值”报告接收人需在网络接收系统中签字。报告与接收均遵循“谁报告(接收),谁记录”原则。 2、病区、急救中心报告流程:检验科检出“危急值”后,先在电脑系统中向病区、急救中心进行网络报告,网络接收后立即(10分钟内)对病人进行诊治,如果5分钟内病区、急救中心不签收,检验科报告人打电话至病区、急救中心要求主班护士在网络系统中签收,签收时要求接收人员签上自己的工号,检验科报告人在系统中核实接收情况。主班护士立即向经管医生报告该“危急值”,经管医生需立即(10分钟内)采取相应诊治措施,如找不到经管医生,需及时报告首席医生、护士长或科主任,由他们负责采取相应措施。经管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录中记录接收到的“危急值”检验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。接收人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。 3、门诊报告流程:检验科检出“危急值”后,先在电脑系统中向门诊部进行网络报告,5分钟内不签收,检验科报告人打电话至门诊部要求工作人员在网络系统中签收,签收时要求接收人员签上自己的工号,检验科报告人在系统中核实接收情况。门诊部接收人员立即向该病人门诊医生报告该“危急值”,再由门诊医生通知该病人速来诊室接受紧急诊治,必要时门诊部应帮助寻找该病人,并负责跟踪落实,做好相应记录。医生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。 4、体检中心报告流程:检验科检出“危急值”后,先在电脑系统中进行网络报告,如无工作人员接收,检验科人员打电话向体检中心相关人员或主任、护士长报告。体检中心接到“危急值”报告后,需立即通知病人速来医院接受紧急诊治,并帮助病人联系合适的医生,向医生简要说明病人的情况,医生应先行给予该病人必要的诊治。体检中心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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