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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科预防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、检验科在预防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: 1.负责医院感染常规微生物监测。 2.开展医院感染病原微生物的培养、分离鉴定、药敏试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性监测,定期总结、分析,向有关部门反馈,并向全院公布。 3.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爆发时,承担相关检测工作。 4.负责集中所有检验后标本、一次性用品用后的处理。 5.做好检验科、输血科实验室台面、地面、空气消毒。 6.防止病人在检验科交叉感染。 二、检验科在预防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中应达到以下要求: 1.检验科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,戴工作帽,必要时穿隔离衣、戴口罩、手套。 2.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,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。 3.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,静脉采血须一人一针一垫一带; 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;对病人操作前尽量保持手的清洁。 4.无菌物品如棉签、棉球、纱布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,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。使用后的废弃物品,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。 5.各种器具(血管钳、消毒罐)应及时消毒、清洗;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(焚烧、入污水 池、消毒或灭菌)。 6.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。 7.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,必要时进行手部消毒,毛巾专用。 8.保持室内清洁卫生。每天对空气、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。在进行各种检验时,应避免污染,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,应及时进行消毒,遇有场地、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,应立即处理,防止扩散,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。 9.菌种、毒种按《传染病防治法》进行管理。 10. 实验动物应严格管理,防止逃逸或造成与实验动物的交叉感染;实验后的动物必须焚化或进行无害化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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